岳飞死后,南宋虽延续137年(1142—1279年),但始终未能摆脱“苟安求和”的政治困局,最终在蒙古铁骑下覆灭。主要事件如下:

1142年岳飞被害后,南宋与金国签订《绍兴和议》。南宋向金称臣,每年缴纳银25万两、绢25万匹,以淮河—大散关为界,北方大片土地划归金国。南宋彻底放弃北伐,确立“偏安江南”的国策,临安成为实际都城。
岳飞死后,金军主力完颜宗弼病逝,金国内部权力斗争,南宋获约20年和平期。之后有两次北伐尝试:1163年宋孝宗派张浚北伐,初期收复部分地区,后在符离集战败,签订《隆兴和议》;1206年韩侂胄主导北伐,因准备不足溃败,签订《嘉定和议》,韩侂胄被杀。
1234年南宋与蒙古结盟夹击金国,金国灭亡后蒙古南下攻宋。1273年蒙古军攻破襄阳,长江防线崩溃;1279年崖山海战宋军全军覆没,陆秀夫背着宋末帝赵昺跳海,南宋灭亡。
岳飞之死加剧了南宋对武将的猜忌,军事力量进一步削弱,“重文轻武”政策固化。同时,岳飞被冤杀引发民间不满,主战派士气受挫,主和派长期主导朝政,导致国力持续衰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