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为新冠紧急状态获批器械提供180天过渡期,旨在确保从紧急使用授权向常规监管平稳过渡,避免供应链中断和产品短缺。

过渡期自2023年5月11日启动,至2023年11月7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阶段1(2023年5月11日)
主体:所有新冠肺炎相关紧急授权医疗器械。
要求:
继续报告不良事件,提交所有已知的不良事件报告。
开始准备上市申请(如510(k)、PMA等)。
制定过渡期实施计划,明确上市申请的时间节点和流程。
阶段2(2023年8月9日)
主体:同阶段1。
要求:
提交更正或撤销的报告(如标签更新、设计变更等)。
完成FDA注册和列名(确保企业及产品信息在FDA系统登记)。
提交上市申请及过渡期实施计划。
若未提交上市申请,需停止市场分销,并处理库存(如召回或销毁)。
阶段3(2023年11月7日)
主体:同阶段1。
要求:
180天过渡期结束,大部分新冠紧急使用授权指南失效。
若制造商计划继续分销产品,需在阶段2后、阶段3前提交申请并获FDA接受,否则必须停止分销并处理产品。
继续遵守常规医疗器械要求,包括质量体系法规(QSR)和唯一器械识别(UDI)要求。
510(k)申请:适用于与已上市器械实质等同的产品。
PMA(上市前批准):适用于高风险创新器械。
De Novo申请:适用于低至中等风险的新型器械。
包括上市前审查提交封面、510(k)申请表、使用说明、实质性等值讨论、性能测试数据(如临床、动物、工作台试验)、生物相容性报告、软件验证、电磁兼容与电气安全证明等。
即使获得常规批准,仍需遵守QSR(如21 CFR Part 820)和UDI要求,确保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可控。
立即评估产品是否需继续分销,制定上市申请时间表。
提前准备申请材料,重点关注性能测试和临床数据(如适用)。
与FDA保持沟通,及时解决审核中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