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这些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9月1日起!这些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知识产权新规涵盖失信管理、职称评价、驰名商标保护、案件管辖、数据安全、行政诉讼监督、数字经济促进及国际专利审查合作等多个领域,具体内容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由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适用情形: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或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事严重违法专利或商标代理行为。

处理措施:相关主体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北京市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印发,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评价范围: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知识产权服务或运营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实施内容:增设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并启动首次高级职称申报工作。

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制度自2021年9月1日起,在异议、评审案件中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当事人需提交《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本单位及其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人签章确认。

外观设计专利及非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调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

管辖范围: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管辖外观设计专利案件及300万元以上非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

调整内容: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不再审理上述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数据收集与使用: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收集、使用数据,需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保密义务:对知悉的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依法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提供。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证据调取:被诉行政机关以外的当事人申请调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可依职权调取。

保密要求:检察人员对调查核实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软件产业培育:统筹规划软件产业发展,推进软件产品迭代、平台搭建及产业化应用,构建安全可控的软件产业生态。

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培育交易市场,建立快速维权体系,依法打击侵权行为。

政策保障:在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知识产权等方面完善政策,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中加(拿大)、中新(加坡)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延长

中加PPH试点:自2021年9月1日起延长五年至2026年8月31日,流程和要求不变。

中新PPH试点:延长五年至2026年8月31日,并新增再利用型PPH(PPH Mottainai)合作模式,允许利用后续申请受理局的审查结果提出请求,具体流程以新版指南为准。

标签:日起,新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