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辐照食品标识是用于表示食品经电离辐射处理的文字、符号或图案标识体系。国际通用标识为白底绿字圆形图案,上方标注中文"辐照食品",下方为英文"IRRADIATED FOOD",最小包装必须粘贴该统一标识 。我国根据1996年《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实行食品辐照加工许可制度,辐照剂量须符合国家标准,超过10kGy需经审批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明确要求食品名称附近标注"辐照食品",配料表中注明辐照处理成分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及各国均规定辐照食品需明确标识,美国要求标注"radura"标识及"经辐照处理"字样,加拿大、韩国等对标识有专门规定 。中国标准与CAC推荐的辐照食品类别一致,涵盖豆类、谷物制品等8大类 。香港特别行政区规定储存容器需用中英文标明"辐照食品" 。根据规定,累积吸收剂量不得超过10kG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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