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瑷珲条约》:1858年5月28日,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与俄罗斯帝国东西伯利亚总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维奇·穆拉维约夫在瑷珲(今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签订该不平等条约。条约导致中国丧失约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划为中俄共管,黑龙江、乌苏里江只允许中、俄两国船只航行。清政府最初拒绝批准该条约,直到1860年才予以认可。2. 《天津条约》:1858年,英法联军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攻占天津后,清政府被迫与英国、法国、俄国、美国签订该不平等条约。该条约进一步扩大了列强在中国的侵略特权。3. 《辛丑条约》:1901年9月7日,清政府在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与英、美、法、德、俄、日、意、奥、西、荷、比十一国签订该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中国赔款9.8亿两白银,划定的使馆界不准中国人居住,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并允许列强派驻兵驻扎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该条约标志着清政府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4. 《中俄蒙协约》:1915年6月7日,北洋政府及外蒙自治当局与沙皇俄国在恰克图签订该有关外蒙古的不平等条约。条约在形式上取消了外蒙的“独立”,代之以“自治”,但外蒙仍有权与外国缔结有关工商条约,俄蒙商约依然有效。5. 《满洲里界约》:1911年12月20日,清朝与沙皇俄国在黑龙江齐齐哈尔签订该不平等条约。该条约是清政府签订的最后一个丧权的边界条约,确定了中国与俄国之间的边界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