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多个关键领域:首先,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负责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财政、税收和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拟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这些法规和政策在得到批准后,由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其次,委员会的核心职责之一是管理市级财政收支。他们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包括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险基金,并监督执行。此外,他们还需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并制定和管理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审批流程。在经济政策方面,委员会参与制定相关政策,通过财政手段对经济进行调节和综合平衡,为经济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税收监督是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他们监督税收收入的组织情况,审核并监督地税局的重要政策措施。此外,他们还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财政票据和政府罚没物资,以及彩票市场、国债发行和兑付等工作。在资金管理上,委员会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资金,负责国库现金管理和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与监管。为了控制行政成本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委员会制定政府性资金支出的标准和程序,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管理国有资产,并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财务决算的审批和产权登记。在社会保障支出方面,委员会与相关部门共同管理,并执行社会保障基金财务制度。同时,他们还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以及对外贷款和赠款的业务,以及财政预算内非贸易外汇的管理。会计行业监管也是委员会的重要工作,他们指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监管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并确保企业财务制度的正确执行。最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还需履行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确保财政工作的全面和高效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