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续展后不换发注册证,原有的注册证与新核发的续展证明共同表明了该注册商标仍处于有效的法律状态。
领取商标注册证应该到商标局大厅领取,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会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商标代理组织。 针对部分市场主体利用形式合法的《商标注册证》进行不正当竞争,我国商标法律体系正持续完善。例如,2026年6月提请审议的《商标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拟加大对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将判定商标合法性的核心依据从“是否完成注册”转向“实际使用行为是否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国际事务中,如沙特阿拉伯推出的商标备案系统Tahaqaq平台,要求权利人提交商标注册证副本以进行海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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