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管理办法。

2008年2月1日废止,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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