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银行,原名银川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8年10月28日,是一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自治区级股份制商业银行,由自治区政府、银川市政府及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其运营遵循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自主经营,强调盈亏自负、风险自担和自我约束的管理模式。
在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宁夏银行坚守“服务地方经济、中小企业及城乡居民”的定位,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它曾连续两年荣获自治区政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奖”,并在2008年荣获“宁夏改革开放30年行业功勋奖”,展示了其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008年10月,固原支行的开业扩展了宁夏银行的营业网点,覆盖了全区主要经济区域。公司业务不断创新,个人金融产品如“24小时银行”、“存取款免填单”等深受客户喜爱;国际业务也日益丰富,贷记卡业务及各项指标在西北地区城商行中名列前茅。宁夏银行已接入全国银行现代支付系统,科技实力为业务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目前,拥有1500多名员工,其中高学历和技术职称人员占比可观,形成了一支年轻且充满活力的专业团队。
十年来,宁夏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优化,市场开发和基础管理得到加强,资产质量显著提高。截至2008年末,总资产、存款和贷款余额分别增长了38倍、56倍和52倍,资本充足率和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达到13.92%和12.36%,不良贷款占比保持在低位,税前利润达到2.8亿元。2007年12月,宁夏银行正式成为中国银监会批准的金融机构,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展望未来,宁夏银行将以“资本充足、治理完善、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良、效益良好”的目标,继续强化管理,致力于成为一家“好银行”,推动可持续的、高质量的发展。
宁夏银行2007年12月28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银川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挂牌,简称宁夏银行。其前身银川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28日,是宁夏唯一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由自治区和银川市两级财政控股,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份及众多个人股份共同组成。宁夏第一家“宁”字号地方商业银行的诞生,标志着宁夏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步入崭新的历史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