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3年9月20日起,猴痘被正式纳入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并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具体信息如下:
背景与疫情发展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引起的人兽共患病,既往主要在中非和西非流行。2022年5月以来,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现猴痘疫情,病毒已发生人际传播并扩散至非洲以外地区,病死率约为0.1%。我国于2022年9月报告首例猴痘输入病例,2023年6月起出现本土疫情,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已报告病例,存在新增本土续发疫情和隐匿传播风险。
政策调整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结合疫情形势与防控需求,将猴痘作为新发突发传染病进行应对。考虑到猴痘疫情将在我国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为科学规范开展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将其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乙类传染病管理措施纳入乙类传染病后,猴痘将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预防措施:加强疫情监测与风险评估,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和干预,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如避免接触感染者分泌物、减少高危行为等)。
控制措施:对确诊病例实施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强化医疗机构感染控制,防止院内传播;加强疫情信息发布与透明度,引导公众理性应对。
多部门协同:卫生健康、疾控、海关、交通等部门联合行动,完善口岸检疫、病例转运、医疗救治等环节的防控链条。
政策成效与意义自应对处置以来,我国通过多部门协作、完善防控政策、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猴痘疫情防控已取得积极成效。此次调整管理类别,有助于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防控策略,提升应对效率,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公众注意事项
关注官方疫情信息,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如勤洗手、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如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旅行史或接触史。
重点人群(如与猴痘患者密切接触者、有高风险行为者)需配合健康监测与干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