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6:3的投票结果推翻了罗伊诉韦德案,结束了宪法对堕胎权利的承认,将规范堕胎的权力交还给各州。
此次裁决源于多布斯诉杰克逊妇女健康组织案,该案围绕密西西比州禁止怀孕15周后堕胎的法律展开。共和党领导的密西西比州要求最高法院推翻下级法院禁止实施15周堕胎禁令的裁决。最终,最高法院以6:3的投票结果推翻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罗伊诉韦德案(1973年)和计划生育组织诉凯西案(1992年),结束了宪法对堕胎权的保护,允许各州自行决定是否允许、限制或禁止堕胎。

多数意见的核心观点
堕胎权缺乏宪法依据: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在意见书中指出,《宪法》未明确禁止各州管制或禁止堕胎,罗伊和凯西案的裁决“僭越了权力”。他批评罗伊案未具体解释堕胎权的来源,仅提供宪法中可能支持该权利的模糊领域,而凯西案将权利建立在《第十四条修正案》的“自由”之上,但这种权利“深深植根于国家历史和传统”的标准未被满足。阿利托强调,堕胎权在美国法律中“直到20世纪末才出现”,最早来源仅是罗伊案前的少数州法院判决和法律评论文章。
推翻先例的合理性:阿利托承认推翻先例是严肃行为,但认为若永远不推翻错误先例,宪法将“面目全非”。他列举五个理由支持推翻罗伊和凯西案:错误性质、推理质量、规则可行性、对其他法律领域的破坏性影响,以及缺乏具体依据。例如,凯西案的“不适当负担”测试被批评为“无标准”,罗伊案则被指“淡化了宪法挑战的严格标准”并“扭曲了第一修正案原则”。
权力归还与州权扩张:裁决明确将堕胎权规范权力交还各州,允许州立法机构根据民意制定法律。多数意见强调,法院裁决“不是基于关于产前生命是否享有权利的观点”,而是基于宪法未赋予堕胎权的结论。
不同意见的批评与担忧
忽视女性自主权:大法官布雷耶、卡根和索托马约尔在异议中指出,推翻罗伊案意味着“从受精那一刻起,女人就没有发言权”,国家可强迫女性怀孕并生下孩子,即使付出个人和家庭代价。他们认为,这损害了女性在生育决策上的自主权。
威胁其他权利:异议法官警告,法院的裁决可能削弱避孕权和同性婚姻权等权利,因为这些权利与堕胎权“同属宪法结构中保护个人自主决策的部分”。
破坏法院公信力:异议引用凯西案观点,称若法院基于“社会和政治压力”而非原则裁决,将动摇公众对法治的信念。他们认为,多数意见忽视了信赖利益,例如女性可能因依赖堕胎权而规划人生。

社会与政治影响
各州立法分化:部分共和党领导的州已通过“触发法”,罗伊案被推翻后立即限制堕胎。例如,乔治亚州、爱荷华州、俄亥俄州和南卡罗来纳州可能重新审议此前被裁定违宪的堕胎禁令。而蓝色州(如纽约)则通过立法保护堕胎权,如纽约州2018年将罗伊案判决编入法典。
联邦层面立法受阻:参议院曾表决《妇女健康保护法》,试图将联邦堕胎保护纳入法律,但因未达到60票门槛(最终51票对49票)被否决,西弗吉尼亚州民主党参议员曼钦与所有共和党人投反对票。
社会撕裂与选举议题:民意调查显示,超60%注册选民支持保留罗伊案判决,但多数美国人接受一定堕胎限制。福克斯新闻民意调查中,54%选民支持15周后禁止堕胎的法律。民主党将堕胎权作为中期选举关键议题,旨在激励进步派选民;共和党则认为“生命神圣”议题可激发保守派热情。
未来展望
宪法挑战与法律标准:最高法院表示,未来对堕胎限制的宪法挑战需证明法律缺乏合理基础,否则通常有效。这可能引发各州对堕胎法律的持续诉讼。
社会运动与抗议:裁决前,意见书草案泄露已引发全国辩论,支持堕胎者多次在保守派大法官家门外抗议。裁决后,反堕胎中心遭破坏,天主教教堂成抗议目标,甚至发生针对法官的暗杀未遂事件。
长期文化冲突:堕胎权争议折射出美国社会在宗教、道德与个人自由上的深刻分歧。随着权力下放至各州,不同地区在堕胎问题上的立场可能进一步固化,加剧社会撕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