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1969年1月至1972年5月,林明达先生担任贵州省安顺县龙青公社知青,并在国营一四三厂设计科担任绘图员。2. 从1975年12月至1983年7月,他依次担任国营143厂设计科技术员、厂团委副书记、厂办副主任、主任、党办主任,以及厂党委委员。3. 1983年7月至1986年8月,林明达先生出任共青团贵州省委副书记。4. 1986年8月至1996年11月,他历任贵州省人事局副局长、省人事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5. 1992年6月至1994年1月,林明达先生挂职黔西南州委常委、兴义市委副书记。6. 1996年11月至2001年2月,担任贵州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以及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7. 从2001年2月至2003年1月,林明达先生担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同时任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8. 2003年1月至2006年10月,他担任贵州省黔南州委书记。9. 2006年10月至2008年1月,林明达先生任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10. 从2008年1月至2008年7月,他担任贵州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1. 2008年7月起,林明达先生担任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同时,他也是贵州省第十届人大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