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本科生泳装照简历”热传,涉事机主回应:应是被人恶搞

“复旦本科生泳装照简历”热传事件中,涉事机主回应称应是被人恶搞,且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否认该女子为毕业生,律师指出此举涉嫌侵权。

“复旦本科生泳装照简历”热传,涉事机主回应:应是被人恶搞

涉事方回应

手机号主:6月26日,简历上的手机号主通过短信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网传简历“应该是被面试过的公司恶搞了”,但拒绝确认自己是否为刘姓女子或照片本人,表示“不愿多说,担心伤害”。

企业核实

一家企业负责人否认刘姓女子曾担任总经理秘书;

另一家企业员工表示不清楚此事。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工作人员回应称,简历上的女子并非该校毕业生,信息不实。

企业人士表态:网传截图显示,6月24日,一家企业的林姓执行董事在朋友圈发布该简历图片并指责女子及复旦大学。26日晚,他表示因手机主人称是恶搞,将删除朋友圈内容。

法律分析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指出:

侵权行为:若有人未经许可盗用他人照片制作恶搞简历,涉嫌侵犯肖像权、名誉权。根据《民法典》,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伪造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同意,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等方式使用或公开肖像。

法律责任: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为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也可向公安机关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事件争议点

简历真实性存疑:复旦大学否认该女子为毕业生,企业否认其实习经历,手机号主拒绝确认身份,均指向简历信息可能为虚构或篡改。

恶搞动机与责任:若为面试公司恶搞,需进一步调查具体行为人及目的;若为他人伪造,则涉及更广泛的侵权链条。

网络传播影响:泳装照与求职场景的强烈反差引发舆论关注,可能对当事人名誉及隐私造成损害。

总结与建议当前事件核心争议在于简历真实性及恶搞行为的法律定性。建议当事人:

固定证据(如简历截图、传播记录);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追究侵权者民事或刑事责任;

呼吁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审核,减少不实内容传播。公众亦需理性看待网络信息,避免对涉事方进行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