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被判刑!证监会最大罚单案宣判,最高刑罚8年半累计被罚近60亿

10月2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北八道集团操纵证券市场案作出一审判决,8人被判刑,最高刑罚8年半,北八道集团被处罚金3亿元,累计被罚(含此前证监会行政处罚)近60亿元。

北八道集团: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

林庆丰(集团实际控制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万元。

林玉婷、李俊苗等7名相关人员:因操纵证券市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七个月,并被处一百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罚金。

8人被判刑!证监会最大罚单案宣判,最高刑罚8年半累计被罚近60亿

案件背景与操纵行为

时间线:2016年下半年起,林庆丰为获取资金与持股优势,指使林玉婷、李俊苗等人联络配资中介张丁海,以1:3至1:10的配资比例获取巨额资金及证券账户。张丁海违规提供资金10.98亿余元及119个证券账户。

操纵手段

林庆丰集中配资资金、他人账户及北八道自有资金,安排交易团队在多地使用上百台电脑及未实名无线网卡,通过连续买卖或自买自卖影响股价与交易量。

具体案例:2017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北八道使用333个证券账户持有“江阴银行”流通股超30%,连续33个交易日成交量占同期总成交量30%以上,至5月9日非法获利3.01亿余元。

法院认定:北八道集团及被告人伙同配资中介,集中资金与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操纵市场,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证监会行政处罚与市场影响

处罚历史:2018年,证监会因北八道操纵“张家港行”“和胜股份”“江阴银行”等次新股,开出56.7亿元天价罚单。林庆丰、林玉婷被终身市场禁入,李俊苗被禁入10年。

操纵手法

集合竞价拉抬:通过高价申报在集合竞价阶段推高股价。

尾盘拉抬:利用资金优势连续申买,在尾盘阶段拉升股价。

自买自卖:集中资金与持股优势连续交易,并在实际控制账户间交易,影响股价。

虚假申报:在大量委托未成交情况下,继续以涨停价申报,制造虚假需求。

账户群操纵:用大量账户交易个股,影响开盘价与涨停板。

市场影响

“张家港行”:2017年2月10日至4月12日,股价上涨109.55%,偏离中小板综指106.81个百分点,北八道获利4.67亿元。

“和胜股份”:2017年2月7日至2月17日,股价上涨53.38%,偏离中小板综指52.58个百分点,北八道获利1.39亿元。

“江阴银行”:2017年2月10日至5月9日,北八道使用297个账户获利3.3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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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性:北八道通过中介配资与数百个无关账户实施操纵,隐藏违法行为。

对抗性:集团高管及相关人员拒不配合调查,财会人员销毁证据并抓伤稽查人员。

执法力度:证监会以“没一罚五”顶格处罚,罚没56.7亿元,并采取终身或长期市场禁入措施,彰显对操纵市场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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