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媳,又称待年媳、养媳,就是由婆家养育女婴、幼女,待到成年正式结婚。
童养媳是指一种社会现象,即在农村地区,一些贫困家庭为了解决经济困难,将未成年女孩嫁给比自己年长很多的男人,这种婚姻关系被称为童养媳。这种现象在中国农村地区较为普遍,尤其是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
童养媳现象的出现与农村经济落后、文化教育水平低、社会保障不完善等原因有关。在一些贫困家庭中,父母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将女儿嫁出去,而在一些男性中,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妻子,或者想要生育后代,就会选择娶未成年的女孩。未成年女孩的身心发展还未成熟,无法承担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会对她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童养夫介绍
童养夫意思为领养幼儿待其长成以为女婿,古代封建的恶习,现在已经禁止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新收养法第二十条规定:严禁买卖儿童或者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第三十一条规定: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旧收养法相比较,新收养法对买卖儿童的态度更为严厉,并明确规定出卖亲生子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古代的话,有很多童养媳和童养夫,这些也不是说有钱人就可以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