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澳门,被称为"世纪巨贪案"的前运输工务司长欧文龙涉嫌贪污和滥用职权的案件,在2008年1月30日下午三点三十分,于澳门终审法院进行了终审宣判。法院裁定欧文龙在多项指控中,包括受贿、滥用职权、清洗黑钱以及协助地产开发商获取利润丰厚的招标案等,总计40项罪名成立,判处他27年监禁,罚款24万澳门元,并将2亿多元的财产和资产充公。这是澳门开埠以来,涉案贪污渎职的最高级别官员,根据澳门的司法规定,司级官员的刑事犯罪必须由终审法院直接审判,且判决为最终,不可上诉。
在76项指控中,终审法院确认了50多项,包括40项受贿、13项洗黑钱和2项滥用职权。欧文龙被判处27年有期徒刑和24万澳门元罚款,若未能支付罚款,将额外增加6个月徒刑。法官还宣布将部分受贿款项充公,总额超过2亿多元,以及他在英国的全部财产将归属澳门政府。欧文龙涉嫌收取四十一件公共工程项目的回扣,包括与赌场相关的发包合同,涉及澳门回归后的大部分大型基础建设,如西湾大桥、焚化炉和东亚运动会场馆等,这些积累使他个人财富超过1亿美元,是其任职期间全家收入的五十七倍。
欧文龙的家人,包括父母,也因涉嫌贪污正接受调查,但审判仍在进行中。其妻子陈明锳和另外两名被告则下落不明。在长达十四堂聆讯的审讯过程中,欧文龙首次坚称自己是按照程序批准合同,对涉及收贿的问题则表示拒绝回应。澳门行政长官何厚铧对判决表示,相信法庭依照法律作出了公正裁决。
欧文龙(1956年12月— ),澳门特别行政区前运输工务司司长,2006年12月因涉嫌巨额贪污案被廉政公署拘捕,2009年4月,经澳门终审法院裁定1,滥用职权、受贿、洗钱、财产申报的虚假声明及财产来源不明等81项罪名成立,判处监禁28年半,成为澳门特区政府成立以来因贪腐下台的最高级官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