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经济学家宋晓梧建议稳妥开征房地产税,研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以促进社会公平、平衡贫富差距。

免征额设定:若免征额过低,可能使普通家庭后代因交不起税而放弃遗产;若过高,则削弱税收调节作用。
避税与资本外流:富人可能通过合理避税或转移资产至海外规避税收,导致遗产税沦为“工薪税”,偏离初衷。

保险工具:
年金险:指定子女为受益人,身故后保单金额视为子女个人财产,非遗产,可规避税收。
终身寿险:同样可指定受益人,实现资产传承与避税。此类保险门槛较低,适合普通家庭。
其他建议:房产税已迫在眉睫,遗产税虽未明确,但未雨绸缪可减少未来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