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个税税率标准依据所得类型分为以下四类,具体税率及计算规则如下:
一、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综合所得)
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任职月份数)-累计专项扣除(五险一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扣除。税率表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自2019年起,三类所得并入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收入额-60000元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单独计算规则(2018年12月31日前适用):
三、年终奖所得税率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年终奖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得到全月收入)→按月度税率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度税率表与工资薪金一致,但计算基数为月均奖金。
四、其他说明
2021年个税政策延续2019年改革框架,综合所得按年计税,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需根据所得类型选择对应计算方式,确保合规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