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认定该灾害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郑州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调查组查明了相关问题并总结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是因极端暴雨导致严重城市内涝、河流洪水、山洪滑坡等多灾并发,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2021年7月17日至23日,河南省遭遇历史罕见特大暴雨,150个县(市、区)1478.6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失踪398人,其中郑州市380人、占全省95.5%;直接经济损失1200.6亿元,其中郑州市409亿元、占全省34.1%。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成立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组,由应急管理部牵头,多部委和河南省政府参加,分设6个专项工作组,邀请院士和权威专家组成专家组全程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部门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调查组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全面客观的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复盘灾害发生和应对过程,查明了郑州市和有关区县(市)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履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查明了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事件和因灾死亡失踪人数迟报瞒报问题。
主体责任履行不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不力,没有履行好防汛救灾主体责任,对极端气象灾害风险认识严重不足,没有压紧压实各级领导干部责任,灾难面前没有充分发挥统一领导作用,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应对处置不当:党政主要负责人见事迟、行动慢,未有效组织开展灾前综合研判和社会动员,关键时刻统一指挥缺失,失去有力有序有效应对灾害的主动权;灾情信息报送存在迟报瞒报问题,对下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迟报瞒报问题失察失责。
重点事件责任认定:郑州地铁5号线、京广快速路北隧道亡人事件是责任事件,郭家咀水库漫坝事件是违法事件;荥阳市崔庙镇王宗店村山洪灾害存在应急预案措施不当、疏散转移不及时等问题,登封电厂集团铝合金有限公司爆炸事故存在未如实报告人员死亡真实原因并违规使用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用于死亡人员家属补偿等问题。
多区域多单位责任查明:郑州二七区、金水区等6个区市、10个乡镇街道,郑州市及相关区县(市)应急管理、水利等8个系统的18个单位,以及郑州地铁集团等9个企事业单位存在责任问题。
郑州市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缺乏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
市委市政府及有关区县(市)党委政府未能有效发挥统一领导作用。
贯彻中央关于应急管理体制改革部署不坚决不到位。
发展理念存在偏差,城市建设“重面子、轻里子”。
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薄弱,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突出。
干部群众应急能力和防灾避险自救知识严重不足。
大力提高领导干部风险意识和应急处突能力。
建立健全党政同责的地方防汛工作责任制。
深入开展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及运行情况评估。
全面开展应急预案评估修订工作、强化预警和响应一体化管理。
整体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水平。
广泛增强全社会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