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勤事件经过

李艳勤事件经过

2010年农历八月,李艳勤与申二刚开始生活,不久后她对申二刚与前妻所生的女儿申潇然进行了长达两年的虐待。邻居们反映,虐待行为早已有之,李艳勤用针刺、尖锥扎、板打、拳打脚踢等方式,甚至在女童颈部绳勒、腹部、外阴刀戳、臀部火烫,导致女童小指被割掉一节、小肠被削皮刀戳断,手段残忍,百般残害。学校老师发现惨状后,劝诫李艳勤不得虐待幼童,否则会向妇联请求保护,但李艳勤称,妇联管不住她,甚至威胁要弄死女孩也不会被判死刑。邻居也试图劝解,却反遭谩骂。2012年5月6日下午19时许,李艳勤回家时发现申潇然躺在地上,发现其已经冰凉,没有反应,随后拨打120急救,但申潇然到医院后已经死亡。平顺县公安局在同日对李艳勤进行刑事拘留,提请长治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死亡鉴定。5月7日,鉴定中心出具报告,指出申潇然系身体遭受钝性暴力导致肠管破裂,继发腹腔感染,最终死于感染性休克。5月14日,平顺县公安局向平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李艳勤,5月16日,检察院以涉嫌虐待罪批准逮捕李艳勤,她现羁押于长治市看守所。至此,李艳勤事件经过了虐待和最终导致死亡的过程,受害者申潇然遭受了非人道的虐待,最后不幸身亡。李艳勤因涉嫌虐待罪被刑事拘留和逮捕,正等待法律的公正审判。这个事件提醒我们,虐待儿童不仅是道德的沦丧,更是法律的严惩,社会应该共同关注儿童权益,预防和制止虐待儿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