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英,字为高,出生于1637年,原籍泉州黄龙,后因康熙二十二年(1683)的旨意,成为莆籍人士,居住在黄石镇定庄村。他自幼丧父母,生活艰辛,曾在厦门以挑运私盐为生,其魁梧的身材和过人的力量使他在当地妈祖庙前的卜者陈某眼中显得不同凡响,被称赞未来必有大贵之命。
富绅遗孀郑老夫人和她的女儿在庙中遇见吴英,因其年轻貌美且身世凄苦,收养了他为义子。郑老夫人资助他读书,希望他能有所成就。在明末清初动荡的岁月里,吴英立下从军报国的志向,郑氏母女赠他一双特制布鞋,寓意其未来之路。吴英凭借高大身躯成为掌旗官,一次战役中,他为找寻失落的布鞋,误打误撞扭转战局,因此被称为福将,因功升至四川提督。
吴英曾与施琅共事,后来随施琅投降清朝,战功累累,屡次升迁,直至康熙四十二年(1703)被赐予"作万人敌"的匾额,并加封为威略将军。他一生致力于国家安定,康熙帝也曾赋诗表达对他的赞赏。在施琅与刘国轩的海战中,吴英展现出了卓越的军事才能,保护了主帅施琅,稳定了战局。
吴英生前不仅在军事上有所建树,还注重族人和睦与公益事业,如置办义田、赈灾,重修桥梁,为家乡人民谋福利。他在黄石定庄的府邸和养虎的虎牢遗迹,都是当地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部分,至今仍可见其遗泽。他的墓志铭由李光地撰写,林麟火昌书刻,记录了他的一生功绩,现存于市博物馆。
吴英,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07年3月16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逮捕。2009年12月,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该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2年11月27日,两起和房产相关的吴英"案中案"在浙江金华中级法院开庭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