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甲速度为x千米/小时,乙为y千米/小时:
从上午8时两人相距36千米,此时应是两人还未相遇:到上午12时两人相距36千米,此时应该两人已经相交后:
从上午10时到上午12时这段时间里,甲乙先是相向而行,而后相遇,相遇后反向而行至上午12时:
由于是匀速前行,此期间甲乙骑行2小时,共走了36x2=72千米,则 2*(x+y)=72—>x+y=36,则甲乙每小时共走的距离是36千米,
当上午8点到10点这两个小时里,二人共骑行了2*(x+y)=72千米,到上午10时,此时二人还相距36千米,所以AB两地距离为 72千米+36千米=108(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