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事件核心在于双方对性行为自愿性的争议,目前尚无定论,需等待警方与专家进一步研判。具体争议点及事件进展如下:



“万婧妍”的驳斥:
性防卫能力削弱:“万婧妍”称自己已由公安机关鉴定为性防卫能力削弱,失去了对性行为意义的正确认识,也失去了对自身性权利的保护能力,无法像某些评论说的那样去叫喊、去反抗、去立马报警。
时间线不一致:她表示聊天纪录与案发时间以外的言论无关,不能证明她案发时愿意与张某隽发生性关系。她从未在案发时间之外自愿与张某发生过性关系。
案发当天意愿:她称案发当天没有发生性关系的意愿,明确表示过拒绝,并在过程中有反抗。张某隽也承认这是强迫,但仍表示“有点喜欢”。


事件反思与期望:
被强奸与强奸,都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
“万婧妍”所控诉的一切,作为局外人很难做出准确的判定,特别是“万婧妍”具有“双相情感障碍抑郁”的情况下,既不能让“小作文”毁了一个人的人生,也不能让施暴者逃脱法律的制裁。
希望警方邀请专家一起,对这个案子进行研判,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