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菊凤的诈骗经历始于她从事倒卖海关通行证的非法经营活动,2000年,她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7年,2004年出狱后,她转而从事羊毛衫出口生意,初期资金来源于姐姐的无偿资助及狱友伍玉华的借款。
尽管借款利息高昂,但王菊凤相信生意能带来利润,许多借款人都对她的加工点进行了实地考察,对借款持有信心。然而,2006年,因负责销货的人护照过期,导致价值1000多万元的羊毛产品在俄罗斯被扣押,王菊凤因此开始隐瞒真相,对外宣称生意状况良好,继续借款填补漏洞。
为避免债务压力,王菊凤刻意隐瞒了真相,甚至欺骗了合伙人伍玉华。她声称自己刚从监狱释放,不想被人看到自己再次跌倒,希望通过向社会借款来维持资金周转。
王菊凤对外声称与台州市政府领导是同学,与领导秘书关系密切,但这只是她用来圈钱的幌子。通过一系列精心策划的社交活动,她结识了在外地办企业的某领导外甥,并将其介绍给其他企业家,包括包工头吴老板。
在取得吴老板的信任后,王菊凤虚构了投资环保项目、市政府礼品采购等项目,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不断向吴老板借款。她还制造了一个假象,称市政府领导的秘书会帮忙安排工作,以增加可信度。
利用这些假象,王菊凤顺利从吴老板那里累计借款10493万元,已归还9053万元,造成损失1440万元。许多人相信了王菊凤所谓的“关系网”,包括通过朋友、搓麻将、酒店装潢或酒店住宿认识的人。
在与王菊凤交往的朋友眼中,她给人爽快、乐意交往的印象,这使得许多人对她的信任度极高,愿意借钱给她。有人甚至说,当她“牛气”时,别人主动将钱送上门,想要找到关系才能借款给她。
王菊凤,女,因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