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中黔个人经历

樊中黔个人经历

樊中黔的职业生涯始于1976年1月至1980年4月,他在贵阳工具厂担任工人。随后,他在1980年至1981年在贵阳市第三十三中学任职。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樊中黔进入贵州师范大学中文系,专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后,他先在贵阳市政府办公厅工作,期间还曾挂职云岩区中北办事处党委委员和副主任。

1988年2月至1989年4月,樊中黔担任云岩区环北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和主任。此后,他在城管委和环卫局的职位上逐步晋升,1995年至1998年期间,他担任过云岩区城管委党委书记和主任,还参加了省委党校的经济管理函授学习。1998年7月至1999年12月,他担任市容环卫局党组副书记和局长,同时在城管委担任领导职务,并在厦门大学进修了行政管理学。

1999年12月至2001年2月,樊中黔转任贵阳市国土局党组书记和局长。随后,他的职责进一步扩大,同时担任了多项重要职务,包括贵阳市建委党委书记、主任等。在2005年,他成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和市长助理,同时还负责金阳新区的管理工作。

然而,2010年7月,樊中黔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他的违法所得和不明财产也被追缴并上缴国库。这段时期,他是贵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贵阳市第八至十二届党代会及人大的代表。

樊中黔,男,汉族,1957年12月出生,1976年1月参加工作, 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贵州省贵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市长助理、贵阳市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主任.2008年4月21日上午,樊中黔被“双规”。2010年7月2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罚,判处樊中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标签:樊中,个人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