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64年8月至1966年8月,宋照肃作为河南省项城县、淮阳县“四清”工作队队员,担任工作组副组长,积累了基层工作经验。
1966年8月至1969年2月,他晋升为河南省淮阳县王店公社党委副书记,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行政管理能力。
从1969年2月到1980年10月,他在河南省周口地区革委会担任政工组办事员,后来又在地委组织部任职,逐步晋升至副科长和科长。
1980年10月至1982年7月,他担任商水县委副书记并成为县长,显示出他在地方治理中的领导才能。
1982年7月至1983年8月,他转任太康县委书记,继续在基层领导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
1983年8月至1984年9月,他晋升为周口地委副书记,之后又在1983年9月至1984年9月期间担任许昌地委书记。
在1984年9月至1988年1月,宋照肃成为中共河南省委常委,并担任省委政法委书记和省委保密委主任,1987年还参加了中央党校的学习。
1988年1月至1993年4月,他升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和副省长,期间还两次在党校进修。
1993年4月至1998年3月,他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之后在1998年4月至1999年1月期间,他作为候选人和代省长,开始在省级政府层面任职。
1999年1月至2001年1月,他正式成为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和省长,领导甘肃地方发展。
2001年1月至2003年1月,他进一步升任甘肃省委书记,后于2003年8月至2008年3月,他担任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宋照肃是中共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的代表,同时在党的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和十六届中央委员中任职,也在十届全国人大中代表甘肃并当选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
2002年4月,他当选为中共甘肃省委十届一次会议的省委书记,显示出他在省级最高领导层的稳固地位。
宋照肃,男,汉族,1941年3月生,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潦河镇崔营村,196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4年8月参加工作。郑州大学政治系毕业,大学学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