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播分离制播分离对我国的影响

制播分离制播分离对我国的影响

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也开始了一些所谓的“制播分离”的尝试。尽管翻译上的原因导致有人将“制播分离”理解为将电视制作机构和播出机构完全剥离,认为电视台只负责播出,而节目全部交由社会上的公司制作,这种理解存在偏差。实际上,英美等国的节目制作公司(或独立制片人)与节目的播出机构之间存在隶属关系,这与完全分离的概念不符。

以英国ITC为例,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15家独立制片公司均由ITC投资设立。同样地,美国的节目制作公司中也包含各个节目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这表明独立制片制度在资本层面上并非真正独立,而“节目制作多样化”的概念更能准确反映“制播分离”的初衷。

“制播分离”并非简单的制作与播出机构的完全分割,而是强调在维持一定联系的前提下,实现节目制作的多样化和创新。这样的制度设计有助于鼓励独立制作人和公司的发展,激发创作活力,提升节目内容的多样性和质量。通过制播双方的合作与互动,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满足观众多样化的需求。

在全球范围内,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探索和实践“制播分离”模式。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促进了节目内容的丰富和创新,也为行业内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和监管机构的角色至关重要,他们需要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法规,为“制播分离”模式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

综上所述,“制播分离”并非简单的制作与播出机构的完全剥离,而是在保持一定联系的基础上,通过多样化和创新的节目制作方式,促进电视行业的发展和进步。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节目内容的丰富性、提升节目质量以及促进行业的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制播分离的概念最早起源于英国,来自于英文Commission,原意是指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人或独立制片公司来制作。受众对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越来越高。目前体制下,广播电视精品节目少,整体节目水平长时间在较低水平上重复运转,所以迫切需要广开渠道,拓宽节目生产平台,聚集全社会的力量,即实施制播分离来生产丰富多彩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