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亚忱早年从会计科长起步,于1980年在辽宁朝阳重型机器厂担任厂长,随后在1986年成为阜新市的代市长,逐步晋升为市长、市委书记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他在1998年66岁时退休,结束了他在政界的生涯。
退休后的王亚忱并未淡出公众视线,而是以顾问身份加入民营企业双龙公司,参与了阜新商贸城项目的开发。他担任了商贸城建设项目总指挥和公司财务总监。然而,之后的事件揭示了他的一些不当行为。他伪造其子王晓军身份,成立中外合资公司,尽管未出资却占据了股份,最终意图通过不正当手段成为公司大股东。
当高文华拒绝让位给王晓军后,王亚忱举报其涉嫌多项罪名,导致高文华被关押11个月。此后,辽宁省纪委、检察院和公安厅对王亚忱及其家族的犯罪行为展开了深入调查。其女儿王晓云和儿子王晓军因关联此案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08年,辽宁省公安厅和人民检察院分别对王亚忱的职务侵占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展开立案侦查,并指定本溪市公安局负责此案。平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同年12月22日对王亚忱提起诉讼,指控他犯有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今年1月12日,平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王亚忱及其代理律师出席了法庭审理。
王亚忱,阜新市原市委书记。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和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2007年7月,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王亚忱、王晓军(王亚忱儿子)等人在注册、经营华隆公司的过程中,均有虚报注册资本行为。王亚忱还利用职务之便,将华隆公司评估价为477万多元的商贸网点非法划走。法院以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判处王亚忱有期徒刑8年,以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王晓军有期徒刑1年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