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堂官,读音为táng guān,是明清时期对中央各部长官如尚书、侍郎等的通称,因在各衙署大堂上办公而得名 。
该词亦为对各衙署长官的通称,除中央各部堂官外,各部以外的独立机构及地方府、县的长官如知府、知县等亦可称堂官 。在清代,部院堂官是选官的核心,掌握着题补、保举属下司官等重要人事权 。堂官有时被称为当家堂官,例如清代沈家本曾担任刑部当家堂官 ,在秋审等司法程序中,当家堂官负责对司官的建议进行决策 ,其意见受到同僚尊重,但在决策时保持权威与民主的平衡 。例如,清代銮仪卫的掌卫事大臣及銮仪使即为其堂官 。
“堂官”一词最早见于明代文献 ,如明·高拱《辨名分疏》载:“近年以来,属官不奉堂官约束。” 堂官与部下属各司的司官相对 ,司官的职责是提出审理建议(“主稿”),而堂官的职责是进行决策(“画稿”)。乾隆以前,司官需向堂官当面汇报案件核拟情况,称为“说堂” 。清末有官员策论文集《玉箴堂官课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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