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不合规定呀。近日广东广州,男子钱包丢失,被人索要5000元。男子觉得对方要价太高了,不想给就到派出所报警,谁知民警劝男子跟对方私下处理。理由是因为没有实质性转款5000元,对方只是涉嫌敲诈。

10月3日,男子不小心把钱包丢失了。很快,就有人联系他,对方刚加完微信就要求男子给予5000元的费用。男子觉得这个费用太高了,但对方却声称,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等,那么多证件肯定不止5000块,如果现在不给钱,过段时间还要加价。男子觉得对方要价太过分,而且他并不清楚对方到底是捡到自己的钱包,还是偷了自己的钱包。打算去派出所报警。对方看到男子发的派出所照片,声称:我不怕!报警就把钱包烧掉!男子最终还是走进了派出所。可是,民警却建议他还是跟对方私下协商。因为,虽然对方要价5000元,但男子并未实质进行转账,对方的行为只是涉嫌敲诈……

另外,针对此事有网友说,我觉得这个可以适当收点误工费,还有来回车费,这是理所应当!但是,5000元就有点过分了。也有网友说,既然他要5000块,那就把钱转给他吧!钱转完后,你再报警,这样民警就不会说只是涉嫌了,而是实打实的诈骗犯罪!这样直接立案,力度会更大一点!还有网友说,五千有点过分了,是我当场就转过去直接转1万!现在微信都是实名制的,要想找一个人,还怕不容易,敲诈勒索好像金额很小就可能涉及刑事犯。

总之,拾金不昧是基本的道德底线,也是法律的要求。把捡到别人东西索要报酬当做一种生财之道或是以此狮子大开口,就与法律法规背道而驰。法律规定的只是人们行为准则的底线,在现实生活中,应该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奉劝那名捡到钱包的男子,尽快把东西还给失主,如果他真把钱包烧毁了,那就等着承担民事责任吧;如果他真的成功索要到5000元费用的话,只要对方再次报警,他很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正所谓:不该拿的钱,千万别伸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