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考月考单元考全部禁止!教育部:超纲教学严肃查处,少提“竞争”!

教育部明确禁止周考、月考、单元考,超纲教学将被严肃查处,并强调义务教育阶段慎用“竞争”一词。具体内容如下: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

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周考月考单元考全部禁止!教育部:超纲教学严肃查处,少提“竞争”!

规范教学行为,禁止超纲超前教学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吕玉刚司长在发布会上明确表示,“竞争”一词在义务教育领域要慎用。

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超前教学是不允许的,超纲教学也是要严格禁止的,违规的应该严肃查处。

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

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

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周考月考单元考全部禁止!教育部:超纲教学严肃查处,少提“竞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结合实际制定义务教育考试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制度。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校的依据。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对发现的违规考试行为,要追查问责。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或与学校联合开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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