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宁个人履历

李连宁个人履历

70年代初期,李连宁在广西南宁开始了他的教育生涯,他在南宁师范学校学习,随后在南宁市市教育局任职。不久,他从教育局转至南宁市第四中学,开始了他的教学生涯。

随着“文革”结束,高考制度恢复,1978年,李连宁抓住机遇,考入了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开始了他的法学学习。在1982年7月,他顺利毕业,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并进一步考入厦门大学法学院,专攻民法,研读3年后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

1985年,李连宁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开始了他的政教生涯。他在那里担任过多项重要职务,包括政策研究室主任科员、办公厅副处长、政策法规司处长、司长助理、副司长、基础教育司司长、教育部部长助理以及教育部党组成员。他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教育法制建设、教育政策研究和教育管理等方面,参与起草了多项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以及国家重大教育政策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并参与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实施工作。

2003年起,李连宁的职务进一步提升,他成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他继续在教育立法和国家教育政策领域发挥着关键作用,直至2013年。

李连宁,男,汉族,江苏省沛县人,1954年10月出生于广西南宁市,先后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2013年3月,担任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