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交易规则

b股交易规则

B股交易规则如下

一、交易品种与投资者范围

B股分为深圳B股和上海B股,以无纸化电子记账形式存在。参与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外国人及持有合法外汇存款的大陆居民

二、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交易。

三、交易原则与成交顺序

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

四、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深圳B股为0.01港元,上海B股为0.001美元

五、交易单位

深圳B股以100股或其整数倍为交易单位(卖出无下限);上海B股以1000股或其整数倍为交易单位(卖出无下限)。

六、交易方式

七、涨跌幅限制

B股涨跌幅比例为10%,ST股票为5%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但深圳B股首日集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上下150港元,连续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上下15港元;上海B股无此限制。

八、申报限制

有效申报需在涨跌幅限制范围内,超出则无效。

九、竞价时间

十、开盘价与收盘价

十一、交易与交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