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偶婚对偶婚与族外群婚制

对偶婚对偶婚与族外群婚制

在母系氏族时代的末期,对偶婚制开始出现,形成相对稳定的婚姻形态。在这一制度下,男性婚后成为女方氏族大家庭的成员,子女则知母知父,姓氏随母而不随父。众多小家庭拥有独立住所,显示家庭在氏族社会中逐渐取得独立性。

中国的社会发展在距今七八千年前进入翻天覆地的大变革时代,对偶婚制稳定发展,私有制度开始出现。村落的房屋布局由中央大型房屋围绕小型房屋,到长方形房屋独立生活,反映家庭在氏族社会中越来越独立。

原始社会中的礼仪源于饮食男女、家庭亲情关系,体现自然规律与道德。为避免第三者破坏婚姻家庭,婚礼应运而生。结婚时交换信物作为定亲之礼,婚礼宣告夫妻关系,警示社会尊重并避免侵犯。当母系氏族过渡到男权社会,对偶婚制可能被男人们改变,出现强迫性的“抢婚”仪式。

族外群婚可视为对偶婚的一种外在表现形式,反映社会婚姻制度的变化与特点。对偶婚制的稳定、私有制度的出现和家庭独立性的发展,共同推动了社会的变革。

对偶婚,亦称对偶家庭。指原始社会时期,不同氏族的成年男女双方,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实行由一男一女组成配偶,以女子为中心,婚姻关系不稳固的一种婚姻形式。对偶婚为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约束而稍有固定的成对同居形式。从多偶婚(伙婚)向单偶婚过渡的一种形式。其形式有走婚,望门居,不落夫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