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屈原的名作《离骚》中,他引用了这样的诗句:“后辛之菹醢兮,殷宗用而不长”,以及“不量凿而正枘兮,固前脩以菹醢”。王逸对此进行了注释,解释道:“菹醢,指的是龙逢和梅伯两位历史人物。”王逸是东汉时期的学者,他提到的这个说法应该有其历史依据。据王逸的注释,夏桀时期,大臣关龙逄因得罪桀而遭受了菹醢的命运,但这一事件在其他文献中鲜有记载,唯有王逸的注解提供了线索。
在商纣王的时代,又有类似的故事。《吕氏春秋·行论篇》记载,纣王因昏庸无道,杀害了梅伯并将其剁成肉酱(醢刑),同时还将鬼侯处以脯刑,即晒成肉干。据东汉高诱的注释,梅伯和鬼侯都是纣王的诸侯。梅伯曾建议纣王娶鬼侯之女,但纣王听信了妲己的谗言,认为女子不美,从而导致了梅伯的悲剧。醢刑与脯刑虽相似,但醢是将人肉剁碎,而脯则是晒干处理。
这些古代文献中的菹醢,反映了古代君王的暴政和臣子的不幸命运,同时也为我们揭示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和法律制度。
古代酷刑。把人剁成肉酱。传说此刑滥觞于上古时代两个最大的暴君桀和纣。汉以后,历代正刑中再不见“菹醢”之名,但此刑实际并没有真正被废除。比如在曹魏,汉法的三族之刑有时也被用来惩罚那些“谋反大逆”者,但事出于临时,不著律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