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赴国外上市必须进行申报审查

中央网信办要求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赴国外上市必须申报审查,此规定源于新修订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具体说明如下:

中央网信办: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赴国外上市必须进行申报审查

审查重点评估内容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审查重点评估以下风险因素:

数据安全风险:企业上市可能引发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风险。

国家安全风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或恶意利用的风险。

网络信息安全风险:其他可能威胁网络信息安全的潜在因素。

政策实施与支持态度自2022年2月15日新修订的《办法》施行以来,已有20余家拟赴国外上市企业主动申报审查。中央网信办强调,中国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支持境内企业依法依规利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但需以保障国家安全为前提。

典型案例与执法力度以滴滴出行为例,2021年7月,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依据《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和《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其启动网络安全审查,旨在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中央网信办表示,将指导企业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加大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