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零游戏,作为博弈论中的一个概念,它与非零和博弈相对,特指在非合作博弈中,各方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下,每一方的收益都会直接对应另一方的损失。换句话说,参与者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恒定为零,不存在共赢的可能性,即一方的胜利是以另一方的失败为代价的。不同于零和游戏,负和游戏则暗示着虽然表面看来有一方可能取得暂时的胜利,但代价极高,整体来看,所有参与者都是输家,因为总的得失总和是负的。这与正和游戏(即各方都能从中受益的博弈)相对,都强调了在这些竞争中没有真正的赢家。零和游戏的概念源于20世纪20年代,由著名数学家冯·诺伊曼和经济学家奥斯卡·摩根斯特恩在他们的著作《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中深入探讨。该理论阐述了在两人对弈中,胜者和败者的得分总和恒为零,反映了这种竞争的残酷和零和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