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济南市目前药店已经全面暂停销售“四类药品”,这四类药品包含退热药、止咳的药、抗菌药以及抗病毒的药。这其中包含一些常见的消炎药及止咳糖浆等,都是无法再次销售了。那么,为何济南市会下达此项举措呢,主要还是有以下几点原因:
这四类药品是对自身有咳嗽、发热等症状的一系列药品,然而新冠的主要症状便是有发热、咳嗽、咽喉痛等。在疫情期间如果有以上症状应该及时就医,并不是自己滥用药,在医院可以由医生来根据症状判断病情,避免延误病情。

一旦有以上症状,千万不能擅自服药,如果不幸感染了新冠,有以上类似的症状,然而自己又无法判断自己是否感染,而是自己用药,症状可能会有所好转。好转之后便会轻视自己的病情,从而不就医,以至于会有耽误疫情蔓延的可能性。

药物必须得加以管控,如果不加以管控,势必会导致扰乱市场秩序,同时也对政府的统一管控背道而驰,是百害而无一利的。疫情防控需要做到“早知道、早发现”,只有禁止此类药品的销售,才能让一部分患病的患者及时就医,也就能更早的接受诊治,方便统一管控。

因此,一旦发现自己的异常的情况应该尽快就医,不应该自己私自服药,任何服药都必须要有医嘱。如今不仅仅是济南,很多城市都纷纷出台了暂停销售“四类药品”的明确指令。一旦发现药店私自售卖该类药品,将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严肃处置,可见这一举措是势在必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