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央视主持人徐君(又名徐珺)与光耀东方集团继子李烨东围绕百亿资产展开争夺,核心争议聚焦于原董事长李贵斌生前股权转让的合法性,第三方鉴定因技术争议和程序问题被质疑可靠性。
人物关系
徐君(徐珺):央视法制频道主持人,光耀东方集团创始人李贵斌的二婚妻子,未参与公司业务。
李贵斌:光耀东方集团原董事长,2017年2月13日因病去世。
李烨东:李贵斌之子,现任集团副总裁,代表家族与徐君对簿公堂。
李贵杰:李贵斌之弟,被指定为股权受让方,目前主持集团事务。
资产争夺焦点
李贵斌去世前10天(2017年2月3日)在病床上通过视频安排股权转让,将六成股份转让给李贵杰,对价1000万元。
徐君主张该转让无效,理由是李贵斌当时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光耀东方集团及李氏家族认为股权转让合法,质疑徐君动机,称其“未涉足公司业务却争夺控制权”。
首次鉴定退案
一审法院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对李贵斌精神状态进行鉴定。
该所以“技术要求超出能力范围”为由退案,引发对案件复杂性的讨论。
二次鉴定结论与质疑
经双方同意,法院委托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李贵斌2017年2月3日患有器质性精神障碍,认识及表达能力不完整,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李氏家族反驳:
提交护理记录显示李贵斌在2月1日至5日意识清楚,能自主表达。
视频中李贵斌可借助文本交流并作出决定,无意识障碍。
质疑中衡所鉴定人回避关键问题,如引用“意识淡漠”记录日期错误(1月27日而非2月3日),并指责其“笔误”“不予回答”。
专家辅助人意见:
四位专家(含法大研究所专家)认为李贵斌在视频拍摄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指出鉴定意见书忽略关键证据,存在主观推断。
投诉与程序争议
光耀东方集团向北京市朝阳司法局投诉中衡司法鉴定所,指控其“不尊重事实、胡乱推理,可能被收买”。
律师王辉分析:案件翻盘关键在于推翻“无行为能力”鉴定结论,但法大研究所退案已表明技术争议性。
诉讼进程
一审:海淀法院支持徐君诉求,撤销李贵斌生前股权安排。
二审:2018年3月13日开庭,尚未宣判。
徐君诉讼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或撤销变更登记。
微博对战与社会影响
李烨东在微博称徐君“表演博同情”,强调“正义会到来”。
徐君发布子女背影照片,称“为孩子争取权益”,并表示“未损害他人利益”。
媒体报道指出,徐君行为已“严重败坏央视形象”,被单位纪律部门谈话训诫。
光耀东方集团困境
股权纠纷导致高速发展势头减弱,李贵杰目前主持事务,业务覆盖京、鲁、沪、津等地。
李氏家族认为,诉讼不仅关乎家族利益,更涉及数万名员工生计。
徐君的立场
强调自身及子女财产权、继承权受法律保护,拒绝因职业身份放弃权益。
称已上报央视处理,暂不接受媒体采访以避免进一步影响单位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