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治国

以德治国

“以德治国”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治国方略,强调道德建设与法治相结合,属于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坚持为人民服务,以集体主义为原则,通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构建道德规范体系,要求全体公民践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需发挥道德示范作用,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行为准则。

该方略主张法律与道德互为补充,法治依靠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行为,德治通过说服力和劝导力提升道德觉悟。二者统一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目标中,社会主义法律与道德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

该理念源于中国古代儒家思想,孔子提出“为政以德”主张,强调以道德礼教治理国家 。江泽民在2000年6月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法治与德治结合的观点,次年1月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正式确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

想要了解更多“以德治国”的信息,请点击:以德治国百科

标签:以德治国,德治国,之要,德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