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个人或群体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外部压力(如行政命令、隐性胁迫等)下被迫进行的捐赠行为,其本质违背慈善自愿原则,被《慈善法》《民法典》等法律明确禁止 。
该现象多发生于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层级组织。2012年广州某国有银行按职级强制员工为病逝总监捐款,未捐者被约谈;同年河北丰宁县政府从工资扣除公职人员款项“帮扶”困难家庭 ,安阳市妇幼保健院以取消药品配送资格胁迫企业捐赠。2016至2024年间,陕西商洛学院、湖南祁东县等地陆续出现校庆强制学生捐款、行政指令摊派公职人员捐款等案例,均设定具体金额并通过层级施压执行 。湖南常德芷兰实验学校出现设定1000元捐款标准的违规募捐行为,当地教育局已介入调查。2025年,该校部分班级家委会发通知要求家长向学校教育基金会捐款,每人不少于1000元;常德市教育局已责令学校暂停募捐活动,开展违规募捐款项清退 。此外,湖南省长沙县曾要求公职人员、教师等参与“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并将每人年捐赠额凑整至400元 。法律层面,强制捐款涉及违反《慈善法》禁止摊派条款及《民法典》财产权保护规定,受害者可通过投诉、司法途径维权 。2025年12月,中共张家界市委社会工作部发布公告,向社会征集包括“强制赞助”在内的以志愿服务为名从事非法活动的问题线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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