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射洪县机构改革方案》(遂委办〔2019〕18号)和县机改领导小组、县委编委印发的《关于〈射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射机改〔2019〕2号),制定本规定。
射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是射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射洪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经济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经济合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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