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表决权股票是依法律或公司章程被完全剥夺表决权的特殊股份类型,通常享有盈利分配和剩余财产请求权,但不具备经营管理参与权。该类股票持有人无权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即便出席股东大会亦不计入法定人数且不可参与表决 。在美国公司法下,无表决权普通股股票是指在通常情况下对公司事项不具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票,其存在必须由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在其他经济权利方面与其他具有表决权的普通股股票相同 。
无表决权股的发行原因包括防止外国投资者通过表决权干预公司运营,以及提升股东大会议案表决通过效率 。根据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无表决权股可分为章定型与法定型两类,其中法定无表决权股包括公司自持股份等情形 。日本《公司法典》规定无表决权股发行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四分之一,并为利益受损股东设置临时表决权恢复机制 。美国特拉华州公司法允许公司在注册证书写明的情况下发行无表决权股票,并在某些法定情形下赋予其特定事项的"法定表决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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