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1月13日,铁道部针对媒体曝光的宇松铁路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公布了详细的查处结果。调查发现,合同诈骗、工程违法分包和质量问题等举报情况属实,这是一起重大工程质量责任事故。铁道部对此高度重视,当即组织联合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沈阳铁路局一高层领导介绍施工队伍的问题,实为宇松铁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的个人行为,并未发现该局领导班子介绍江西昌厦公司进场施工的情况。针对此事件,铁道部采取了严肃的处理措施:
中铁九局作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对质量事故和违法分包、转包问题负主要责任,需对16个不合格墩台进行返工,并承担90%的直接经济损失。其所有在建工程暂停施工,一年内铁路建设工程投标资格被取消,项目经理被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所有违法分包合同需彻底调查并清理,涉及的包工队被清出场,如有腐败问题将彻底追查。中铁九局相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将接受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的纪律处分。
沈阳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作为监理单位,对事故负重要责任,对违法分包和转包问题负次要责任,需承担10%的直接经济损失,一年内铁路建设工程投标资格被暂停,相关总监、副总监及现场监理人员被清除出市场。
沈阳铁路局宇松铁路建设指挥部作为建设管理机构,对事故负重要责任,沈阳铁路局因监管不力被全路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相关责任人受到撤职、免职、降级等处分。
铁道部要求中铁九局对头道松花江2号、3号特大桥进行彻底返工,对宇松铁路进行全面安全质量排查整改。沈阳铁路局需派出工作组对全线进行全面检测,梳理所有合同,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暂停所有所管铁路建设项目。涉嫌合同诈骗的人员将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为了吸取教训,铁道部将加强铁路工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铁路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宇松铁路全长74.1公里,按国铁二级标准设计,总投资23.1亿元,项目建设期为30个月。2008年9月通过该项目可研报告,2009年8月20日正式开工建设。其中建造大中桥31座,隧道16座,车站4个。2011年11月13日,铁道部对媒体反映的宇松铁路严重质量问题公布了查处结果。涉及单位和人员做了相应处罚,不合格工程全部返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