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鹤岗市卫生局内设机构主要包括以下部门: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政务工作,起草文件,组织会议,处理文秘、保密、接待等工作,并指导卫生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财务科:负责制定全市卫生事业的经济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监督执行,同时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及审计。
人事科:负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编制,负责人事考核与奖励,并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政工科: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组织建设,以及知识分子管理、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综合管理工作。
医政科:负责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实施医疗技术规范,管理医疗广告,监督医疗质量和服务,处理医疗纠纷,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中医科:负责制定中医事业政策,指导中医医疗和管理,监督中医医疗广告,管理个体医疗机构。
农村卫生管理科:负责规划农村卫生,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并负责乡村医生执业管理。
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疾病监测预警,发布疫情信息,并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应急规划,指导应急活动,并建立应急信息系统。
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科:负责妇幼健康和社区卫生,监督技术服务,预防出生缺陷,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科技教育科:负责制定医学科技、教育规划,督导科研项目,推广医学成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并组织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卫生执法监督科:负责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各类卫生领域,组织培训,查处违法行为,整顿市场秩序。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负责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临床应用管理,以及采购、配送和价格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