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迈永的结局

许迈永于2011年7月19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许迈永的结局

2011年5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许迈永犯受贿罪(涉案金额1.45亿余元)、贪污罪(涉案金额5300万余元)、滥用职权罪(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7100万余元),一审判处其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其涉案金额巨大(钱多)、名下房产众多(房多)、情妇数量多,被办案人员称为“许三多”。

许迈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同年6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1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许迈永当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许迈永案件是近年来城市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它反映出贪腐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侵害,同时也彰显了我国对重大职务犯罪“零容忍”的坚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