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禁酒令是指1920年至1933年期间,依据美国宪法第18号修正案实施的全国性禁止酿造、售卖和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饮料的法令,该法令最终因引发诸多社会问题而被废止。
制造、售卖、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的饮料均属违法。
个人在家饮酒不违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违法,最高可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
21岁以上的人才能买酒,需出示年龄证明,且只能到限定地方购买。

禁酒令实施前,人们赶着运酒回家收藏,并举行“借别酒会”。
禁酒令实施后,酒的贩卖转为非法,但地下酒吧和走私活动盛行。
合法和不合法的家庭酿酒流行,家里可以合法酿造一定数量的葡萄酒和苹果酒。
大量酒品从加拿大、法国等地走私进来。


1933年2月,美国国会通过第二十一条宪法修正案,废除第18宪法修正案。
1933年12月5日,第21宪法修正案通过,犹他州作为第三十六个州签署此弛禁法案,禁酒令正式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