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家法”是指由本朝已逝帝王创制、订立的制度、规矩和成例,其中成例部分多被称作“故事”。狭义的“祖宗家法”仅指由太祖、太宗创立的法度。
从字面的意思来理解,“家法”本为约束一族一姓之规则,然而,帝制时代的政权家、国不分,以天下为私产,于是,“家法”遂可将国法涵摄其中。
宋人云:“人臣以家法为一家之法,人君以家法为天下之法”(王十朋《梅溪集·廷试策》),即是此义。宋人所以执着于将国法唤作“家法”,一方面是强调政权“家天下”的属性,另一方面是要借助宗法观念增强国法的权威性。
北宋建国之后,宋太祖赵匡胤为了革除五代藩镇势重、君弱臣强之弊,以“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为基本原则,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强化中央集权的制度和措施,由此形成了赵宋“祖宗家法”的基干。

祖宗家法的影响
治家意义上的“家法”,本是一种基于亲缘关系之上的约束;而将帝王之家的“家法”扩大,乃至与“国法”混溶为一体,则反映出国家政治内在的宗法性。
“祖宗家法”提法的出现,一方面,使现世的法度笼罩在宗族秩序乃至道德伦理的体系之下,具有了双重的权威;也使“祖宗”的意旨与现实政治联系在一起,使其形象更为鲜明生动,并因而在现世获得了“永生”。
另一方面,这一说法又将已经进入彼界的“祖宗”与用以处置世俗政务的“法度”固定联系起来,从而使“祖宗”不再是“高处不胜寒”的神灵,在拉近了距离、保存了亲切感的同时,也降低了祖宗们的超越度与凌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