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四大案是明太祖朱元璋为强化皇权、整顿吏治发起的四起重大案件,分别为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和蓝玉案。

胡惟庸案发生于1380年,朱元璋以丞相胡惟庸“擅权植党”为由将其诛杀,此案株连3万余人。此后,朱元璋废除丞相制,使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强化了中央集权。
空印案发生时间存在1376年或1382年两种说法,当时地方官员携带空白盖印文书去核对钱粮,被朱元璋认定为欺君舞弊行为。最终,数百名主印官员被处死,此案起到了整顿文书制度的作用。
郭桓案发生于1385年,户部侍郎郭桓勾结官员贪污粮税2400万石,牵连六部及地方官员数万人。朱元璋借此严惩贪腐,并推行户籍与田亩清查。
蓝玉案发生于1393年,朱元璋以凉国公蓝玉“谋反”为名,将其剥皮处死,诛三族,牵连1.5万人。该案件为皇太孙朱允炆扫除了军权方面的威胁。
这四案合称“洪武四大案”,其中胡惟庸案与蓝玉案(“胡蓝之狱”)旨在清除功臣集团,空印案、郭桓案则以反腐为名整顿官僚体系,累计株连超5万人,对明初政治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