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百万买二手房,住了2年后才发现竟是“凶宅”!

重庆一女子花123万元购买二手房,入住2年后发现是“凶宅”,法院最终判决原房主退还购房款并赔偿共计192万元。

事件经过

重庆一女子2年前以123万元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该房屋带有花园,负一楼可改造成地下室,且价格比市场价便宜数万元。

女子花费25万元对房屋进行装修后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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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2年后,女子偶然得知该房屋在出售前1个月,有人在地下室非自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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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与诉讼

女子要求原房主退房,但遭到拒绝,原房主认为女子迷信。

女子将原房主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赔偿损失。

原房主辩称地下室不属于房屋专有部分,不在交易范围内。

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认为地下室是女子购房的重要考量因素,与房屋形成一体。

原房主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构成欺诈行为,具有过错。

法院判决原房主退还123万元购房款,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35万元、装修损失25万元等,共计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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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的法律界定与市场影响

“凶宅”在法律上无明确定义,一般指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

“凶宅”虽不影响实际居住,但会影响居住者心理,进而降低房屋市场价值。

多数人对“凶宅”存在心理恐惧和忌讳,不愿购买,即便购买也要求价格有相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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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与购房者权益

除司法拍卖外,中介或他人在出售房屋时,应按合同约定告知购房者房屋是否为“凶宅”,由购房者自行决定是否购买。

若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影响购房者判断,购房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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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与启示

买房或租房时,若原房主故意隐瞒房屋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不作为方式”欺诈。

买家或承租人应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